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穆斓律师,系新疆规模第一大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乌鲁木齐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北京盈科西北区域管理委员会秘书,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 2013年毕业于全国知名高校天津大学,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双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在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纠纷解决尤其是诉讼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目前主要办理刑事、房产、土地经营权纠纷,代理多起诈骗类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经济类犯罪等传统常发性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深的法律功底。技术派律师,擅于利用新技术为客户带来最优质的服务体验,争取最好的代理效果。对待当事人亲和耐心,善于沟通处理人际关系,争取多渠道快速解决问题。法律功底扎实,勤勉负责,值得托付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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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侦查阶段实施刑事拘留时,警方可能需要查看嫌疑人使用的移动通讯设备中的信息。这主要是为了获取必要的证据和与案件相关的线索,以便深入调查。但在操作过程中,警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刑事拘留期间,警察在法定程序下,要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权看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找到跟案件直接相关的证据或线索,让案件调查更全面、准确。警察做这些事的时候有严格限制,目的是平衡调查需要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保证每个环节都合法,维护司法公正。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会检查嫌疑人的移动通信设备,这是为了获取破案的关键证据。但是,警方在检查嫌疑人的移动通信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滥用职权。警方必须有合理的理由,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申报审批手续,才能进行检查,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在刑拘期间,执法机关可以检查涉案人员的手机以获取证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查阅或使用这些信息。如果担心自己的手机信息被不当查阅或使用,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执法行为有疑虑,可以委托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刑事拘留阶段,警方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下,是有权检查和查阅涉嫌人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的,目的是收集案件相关证据、完善证据链条或核实通信记录。但要注意,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采取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