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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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并消失,是否欺诈要具体判断。要是故意编造谎言骗钱后跑路,那可能就是欺诈罪了。要是单纯因为没钱还所以躲起来,那大多属于民事纠纷。欺诈是否定罪,得看金额和情节。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欠债不还不一定构成诈骗,只有在借钱时就没打算还,还虚构事实来骗钱,才属于诈骗。如果是因为没钱还而躲起来,这属于民事纠纷。至于诈骗的量刑,要看涉案金额:如果是小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大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特大额或者无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借款人到期未还款并失踪,不代表就涉嫌欺诈。要是借款人一开始就打算非法占有资金,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等手段,成功拿到钱后就消失了,那可以初步判断为欺诈。要是因为做生意失败等原因还不了钱,然后选择逃避责任,这种一般会被视为民事纠纷。

借贷逾期未还且借款人失踪,不一定是诈骗。只有当借款人借款时就有非法占有意图,用欺骗手段获取大额款项,才可能构成诈骗。如果是因为经济困难等非故意原因无法偿还并失踪,那大多会被视为民事纠纷。

欠债不还人消失,不一定是诈骗。如果借钱时就没打算还,还虚构事实骗钱,那就是诈骗。但要是实在没钱还,跑了躲债,那就是民事纠纷。债主可以去法院告他,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