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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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精准界定村干部侵占集体土地罪的立案标准对于涉嫌犯有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的案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启动侦查立案程序:首先,若行为人涉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则应当予以侦查立案;其次,如果行为人涉嫌破坏防护林地或是特种用途林地,且单个或总体破坏面积达到五亩以上,也需要进行立案侦查;再次,倘若行为人对其他林地实施了大面积的侵害,且累计面积达到了十亩以上,同样需要对其实施立案侦查。

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犯罪立案准入门槛如下:若行为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非基本农田上的耕地十亩及以上;或涉及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合计达到五亩以上;或其他林地面积十亩以上等情形,应视为具备犯罪情节,启动刑事案件立案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没有确权的土地若是被划分为征收范围,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政府提出确权的申请。确权后再征收土地,可以减少发生征地补偿纠纷的概率。未确权的土地被侵占怎么处理,本篇文章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如下所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