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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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常有多户共用情况,独立立户后需分别赔偿。拆建补偿需区分土地和地面附着物。宅基地归村集体,房屋归个人,补偿应分别处理。征收后若无新宅基地,村集体应重新分配。

在广大农村,处理一户多宅的策略包括:支付场地使用费、土地流转、强制性回收、退出补偿、拆除处理、归还村集体和缴纳税费。这些策略旨在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村庄规划,同时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应依据“一户一宅”原则进行权利确认。满足申请条件的另一户可重新申请宅基地,而原宅基地上仅有一户享有确权住宅用地权益。尊重居民权益,确保多户家庭有资格申请新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农村宅基地常有多户共用情况,独立立户后需分别赔偿。拆建补偿需区分土地和地面附着物。宅基地归村集体,房屋归个人,补偿应分别处理。征收后若无新宅基地,村集体应重新分配。

农村一户两宅拆迁补偿包括现金补助、产权互调和放弃宅基地补偿。现金补助基于宅基地区位和集体住房补贴价,至少覆盖重建成本和地价。产权互调则保持宅基地面积不变,超出面积给予补贴。若农户自愿放弃多余宅基地,国家会提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