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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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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措施体系研究对于农村房屋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货币补偿方法,即是采用专业的评估手段,针对被征收的房屋形成一个有理有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费用来实施补偿行为;其次是产权调换策略,也就是将异地或者原址重新规划建设的新房与被拆除的旧房进行产权置换;最后是综合型补偿模式,这是由被拆迁方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又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甚至可以将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全面解析在涉及到房产征收的过程中,补偿款主要涵盖了财产损失、补偿权益以及逾期利息等三项重要内容。具体来说,这是由相关的房屋征收部门或其授权的房屋征收执行单位根据我国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在征收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单位及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严格的立项评审后,向所有权人提供的安置和迁移所产生的损失补偿。

安置房屋拆迁如何获得合理补偿拆建责任主体依据法定标准向被拆迁房所有权者或者使用权持有人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补偿资金。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补偿费用:1、房屋补偿费用(也称作房屋重置费用),其主要功能是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在财产上所遭受的损失,其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内部构造以及折损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再根据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一经公证,就具有相当强的证明力,一旦产生拆迁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拆迁协议就能被直接认定为证据。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在拆解补偿安置纠纷中,未达成共识引发诉讼的,非民事审理对象可参照《拆迁条例》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在30日内完成。如对裁定不服,有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也可上诉。当无法达成协议时,征收部门提请政府制定补偿决议,被征收人有权复议或诉讼。协议履行中如违约,可启动司法程序;协商未果或产权不明时,政府将依据条例制定补偿决定,同样允许复议或诉讼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