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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列入拆迁范围可否过户

时间:2024.10.18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852人
律师解析:
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能拍卖,但不能过户。实施拆迁之前需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产权人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进行一年的冻结,冻结期内禁止产权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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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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