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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共有人有权分割宅基地吗

时间:2024.10.12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866人
律师解析:
关于外嫁女户口迁出是否有宅基地继承权的问题,首先是否有继承权与性别无关,主要看户口。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
因此如果女儿将户口迁出农村,那么就不再享有对该房屋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础,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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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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