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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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所有权主体就是农民集体,具体说来,可能属于村农民集体、村内某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三者之一,这个要根据该集体土地实际情况来看至于村委会,则是依法代表村农民集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负责管理集体土地的组织。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及部分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农村集体土地除法律规定外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农村自留地及自留山亦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有权由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旨在稳固并逐步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保护各方利益相关者权益,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法规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原则、主体和方式,规定了承包的推行、程序和其他承包方式。 同时,明确了争议解决途径和法律责任,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旨在稳固并逐步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保护各方利益相关者权益,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法规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原则、主体和方式,规定了承包的推行、程序和其他承包方式。同时,明确了争议解决途径和法律责任,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