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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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是否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当乡村自建房屋经过完备的登记手续且产权归属明晰的情况下,此类房产将有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在此类情况下,债权人需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执行申请,法院在接到申请之后,便会通知相应的债务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

第一,建筑物或构筑物必须是违法的,比如说没有合法的建设规划许可。第二,政府部门已经发了通知,要求涉事方自己拆掉,但是涉事方没听。第三,强制拆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来。

不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农村自建房若非被执行人主要居所,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常通过公开拍卖处理。但在执行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基本生活需求。若房屋为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生活必需,法院则不得强制执行。具体情况需灵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