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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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下,即使部分农民未签属同意书,其涉及的征地行为也并不构成违法。对于农村土地的征收工作,需要经过对村民意见的适当征询程序,并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反馈进行相应的方案调整,最终将修订后的方案公示,以便落实有关的征地补偿及安置资金,同时推进实施补偿与安置计划。

中国农地征用过程中,政府遵循《土地管理法》规定,首先进行全面调查并评估社会稳妥性。在计划征用土地前,须在乡镇及村级公开关键信息如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公示期不少于30天,听取农民意见。若多数村民认为补偿方案不合法或不符合标准,地方政府需组织听证会调整方案,保障农民权益。

1、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确定,征地如果履行了一切合法手续,农民不签字征地也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签字,而是其合法性,需符合理性与法规。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公权力执行者,代表国家利益作出决策。判断征收合法与否看两点:一是市县级政府发布的《土地征用方案公告》,二是国土部门的《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公告》。公告需公开于被征地乡村,缺一即违法。农民有权抵制非法征收,政府不可强占。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签字,而是其合法性,需符合理性与法规。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公权力执行者,代表国家利益作出决策。判断征收合法与否看两点:一是市县级政府发布的《土地征用方案公告》,二是国土部门的《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公告》。公告需公开于被征地乡村,缺一即违法。农民有权抵制非法征收,政府不可强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