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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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口迁出农村、不再农村生活,已经不属于本集体成员。另外,农民在别处获得宅地基,原有宅基地也将有集体收回。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因常年失修坍塌了,如果超过两年宅基地没有恢复使用,宅基地将被收回。

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1、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3、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4、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需深化,允许进城农民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以支付方式实施,同时改革审批制度。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可能通过税收。超标宅基地将承担税收。对土地资源贡献者,按《土地管理法》可获国务院荣誉奖项。

为确保农民权益,农村宅基地管理趋紧。新农村建设下,宅基地占用耕地受限。出售或赠予宅基地房屋后,不得再申请。推进新农村建设、空心村治理及危房改造等,与宅基地制度紧密相连。减轻城市用地压力,挖掘闲置土地潜力,减少审批数量,鼓励拆旧建新。新政策出台,确认宅基地产权证,但所有权仍属集体,农民享使用权。整治超标、一户多宅等问题,推行有偿使用、退还及转让。未来,新增宅基地审批难度加大,农民面临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