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无证培训机构违规了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法律依据: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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