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假释的条件,包括对象条件、实质条件和时间条件。
假释,是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一、
申请假释适用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继续执行未执行的部分
刑罚的可能性。
正是假释的这一基本特点,决定了假释只能适用于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实质条件
假释的实质条件,是指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前述对象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实质条件,才可以被适用假释。
(三)时间条件
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罚才能比较准确地考察、判断犯罪分子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
保证假释的效果;而且只有如此,才能保持判决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根据我国《
刑法》第81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假释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罚期限是: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1/2以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3.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
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
日。
二、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
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
抢劫、强奸、
绑架等
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
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三、申请
假释的程序: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
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
终审法院判决书和
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
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
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
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