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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死亡了能向其家人要债吗

时间:2024.02.1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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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菲律师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菲,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刘菲律师有着多年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在执业过程中热心法制公益宣传活动,坚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答各种疑难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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