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传统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经过有效辩护取得了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法院改变定性、轻罪判决的结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代理的多起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颇具心得,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 部分亲办案例 ? 某女性涉嫌敲诈勒索案件,一审被判处有罪,经过奋力辩护,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 山西省某强奸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辩护,嫌疑人被羁押9个月释放,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等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 河北省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及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演员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省某区法院院长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有期徒刑,一审开庭结束后介入案件,发现存在自首情节,经过调查取证,还原了相关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构成自首情节,最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6年。 ? 河北省某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批捕后介入案件,经过辩护,实报实销。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认为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量刑建议五年,经过辩护,将涉案金额大幅减少,最终判处一年。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最终被告人得以减轻处罚。 ? 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强对行政程序取得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虚开发票串案,经过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细节,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加强案件的定性辩护,最终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最终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被告人的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帮助毁灭证据罪,经过侦查阶段辩护,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规模大,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代表课程 《如何发掘被遗漏的客观事实》 《如何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进行辩护》 《如何运用常情常理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的取证之道》 《刑事辩护的常见误区》 《审查批捕阶段辩护技巧》 《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技巧》 《刑事会见的立场与技术》 《法律谈判的攻防之道》 《刑事诉讼中各方主体心理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技能》 《刑事诉讼中的沟通技能》 《刑事案件的常见认定规则》
咨询该律师
对于非法拘禁罪行所应承担之刑事责任,其判决将因案件之具体情况及被告人均已实施的犯罪行为而异。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上的强制措施,意指被告在尚未被确切定罪并在量刑阶段时,仍取得了自由,身处于审判过程中。在此期间,法院将依据非法拘禁行为的严重性、发生时间长短、行为背后的动机,及其是否伴有使用暴力或虐待手段等诸多因素综合权衡,来判定罪犯所应承受的刑事处罚轻重程度。

在处理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时,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不至于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能够向司法机构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支付相应的保证金证明其诚意,以确保能够遵循相关规定;同时,他们自身的健康状况也不能够适应长期的羁押环境。最终,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非法拘禁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律问题若被控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以下任一取保候审的条件,均可依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首先,涉嫌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次,如果估计其所犯下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以上的刑罚,但是在实施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引发社会治安方面的无法预料的风险;再者,如果被指控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同时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最后,如果羁押期满,但案件仍未审结,需要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以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

在涉及非法拘禁罪的案件中,如何进行取保候审关于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而寻求办理取保候审之程序具体包含有以下各环节: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可直接向办案机构提出此类申请;其次,办案机构应在接收到有关取保候审的正式书面请求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第三步,若决定批准取保候审,则责成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交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已批准的取保候审措施。

非法拘禁罪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如若存在非法拘禁行为同时又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条件时,便可依法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