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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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工伤保险赔偿款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笔赔偿款主要是用来弥补工伤者因身体受损和劳动能力下降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所以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被视为个人专属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具备抵押资格的标的物主要包括所有权归土地权属主体的地块;除法律许可外,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留地等公有地面;公益性质的教育、医疗设施等非营利机构财产;权属不明或存在争议的资产;被政府查封、扣押或监管的财产;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在某些情况下可抵制强制执行,当债务被判定为共同财产时,需双方共同清偿。但如债务属个人所得,仅能以其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执行。夫妻共有财产指婚姻期间依据《民法典》取得并共有的财产,可通过约定或婚后共同生活的财产类型(如薪资、经营收益等)确定。即使婚前个别财产经过长时间共同使用可视为共有,或军人退伍费、承包收益等特殊情况,也纳入共同财产考量。赠予对方或双方父母的财产在婚后也可能成为共有。

我国法律明确区分夫妻共有财产与个人特殊权益。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医疗费、残疾补贴等,因其主要用于受害者的康复治疗,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和对民法典基本原则的遵循。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书面约定共同财产的归属,并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经公证后,该协议即具法律权威性。这为夫妻间的财产分配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