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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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离婚协议,若写明无共有财产,那就是双方确认的。离婚后要是发现有没处理的共有财产,一方有权起诉重新分配。不过,这类诉讼有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第一次发现相关事实开始算。

婚姻期间的婚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通常不具法律效力,因为未能充分考虑双方实际能力对子女权益的影响。抚养权本质上是孩子的权利,而非父母单方面的赋予。在处理抚养权等涉及身份问题时,合同自由原则不适用,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裁决,确保孩子的权益不受损害。

无效的商业领域协议离婚约定包括:禁止短期内重组家庭、强制放弃再育权、限制继子女继承权、指定房产归属非婚生子女或他人、单方独占财产和规避债务责任。这些条款因违反平等、自由原则而通常不被法律认可。

在私法领域,婚前协议具有独特地位和价值,涉及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等条款。要使协议有效并约束双方,需满足两个条件:反映真实意愿且不损害国家及第三方权益。法律允许双方决定财产归属,包括各自拥有、共同拥有等,且约定需书面形式。此约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间的财产协议需基于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道德,可约定财产归属。协议内容应包括婚前及婚后财产的独有、共享安排。但存在三种可能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况:未履行赠予子女的承诺;未完成不动产权过户;限制离婚方财产权益。这些条款可能导致协议效力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