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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有哪些

时间:2024.12.25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合理避税 阅读:985人
律师解析: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
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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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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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劳务费800元以内的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扣除800-4000,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 更多>>
  • 下列主体需要缴纳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 更多>>
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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