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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是否能异地经营

时间:2024.09.16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493人
律师解析:
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
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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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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