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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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成立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存在侵犯女性意愿的行为,通过非法手段使受害者无力或未察觉抵抗,被迫发生性行为;二是行为人实际与受害者发生了性接触。但是,如果双方自愿并签署了协议,那么就不构成强奸。

强奸罪即行为人为实现与他人妇女进行性交的目的,在不尊重或违反其意愿的前提下,采用强制手段如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来施行,不论是否对行为人有伤害之意。在此基础上,触犯法律规定,奸淫年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子亦会以强奸罪论处,不论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力行为。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述的“妇女”不仅包含传统意义上的女性,还涵盖了男性及跨性别女性群体。

关于构成本罪的全新条款,主要明确体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的第二百三十六条规章制度。根据此项法律法规,强奸罪被明确界定为由男性实施的行为,运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违背女性真实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若此类犯罪行为的主体对年龄未满十四岁的少女进行性侵犯,无论其本人意愿如何,均被视为强奸罪的存在。

要构成本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径须是强制性的性行为,亦即违背当事人意愿,以暴力、威胁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强迫与妇女人身发生不当性接触。其次,本罪的客体必须为受害者为女性的事实以及行为人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同时,本罪不仅是针对实质性性行为的打击,也包含了意欲剥削妇女的行为定义。

强奸罪共犯的构成要素及其法律要件关于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标准如下:首先,犯罪者需具备共同的犯罪意图,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其次,他们必须共同参与或协助实施了上述强奸行为,才能被视为强奸罪的共犯。在一般的情况下,此类罪犯将会面临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然而,若存在诸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等严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