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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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异:旱田5.3万/亩,水田9万/亩,菜田15万/亩。征收需依法依规,基于公共利益并保证公平补偿。农民权益受保护,仅在特殊情况下可依法提前收回。征收过程严格遵循公告、调查、听证、报批及补偿安置等程序。涉及宅基地,可能因协议或司法程序导致使用权消失。

拆迁方应给予被拆迁房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人合理补偿与安置。拆迁公告后,擅自改造、拆建、装修等行为,拆迁方不再补偿。超过规定期限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拆迁方不予补偿和安置。

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解读: 1.补偿按私有产权房价值的90%计算,接近自有房产价值。 2.无房且居住面积<43㎡者,享免费安置至43㎡。 3.有商品房者可选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按补偿金额定。 4.父母名下的公租房拆迁,子女有商品房不影响优惠政策享受。

房屋动迁补偿面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以所有权证书为准。如有面积差异,应经法定鉴定机构认定。补偿计算基础为合法房产评估价值加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差额则为上述值减去调换产权房屋评估价值。安置费用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及超期补助和停产、歇业损失赔偿。若提供周转用房,则临时安置补助为零;若拆迁房屋为住宅,则停产、歇业损失赔偿为零。

拆迁方应给予被拆迁房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人合理补偿与安置。拆迁公告后,擅自改造、拆建、装修等行为,拆迁方不再补偿。超过规定期限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拆迁方不予补偿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