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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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即“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虽不完全等同于洗钱犯罪,然而仍可能存在关联。本罪所涉范围主要是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撑或进行资金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若触犯该罪名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帮信罪”,也被普遍视为“协助发布违法活动信息罪”的简称,它并不能直接地与“洗钱罪”相提并论,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洗钱相关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与洗钱罪的关系职务侵占并非洗钱罪名所能涵盖范畴。公司、企业及其他各类实体单位中的职员,倘若他们滥用自身职位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承担罚金惩罚;若该行为所涉及的款项规模庞大,其刑罚则会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罪和洗钱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不能混为一谈。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洗钱罪是指明知是特定犯罪的收益,仍通过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来掩盖其非法性质。两者在构成要件和行为表现上有很大的区别。

帮信罪非传统洗钱案,说的是有些人明知他人用信息网络违法,却还是给他们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比如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等等。量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还有危害这些因素。要是情节很恶劣,那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