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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挂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时间:2024.10.30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069人
律师解析:
增减挂钩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3、安置补助费,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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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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