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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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将诈骗金额划分成“较小”“较大”和“非常大”三级,各自相匹配3000-10000元、30000-100000元及500000元以上。诈骗金额较小者会判处三年下列刑期及其罚款,诈骗金额比较大或非常大的会面临更严重的惩罚。

山东省对于诈骗犯罪数额定罪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当诈骗行为涉及到金额达到了6000元人民币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六个月到一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其相应的量刑起点。2、如果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额每增加了3000元人民币,那么相应地就会增加一个月的刑期。3、此外,其他可能需要增加刑罚量并确定基准刑的情况也将会被考虑在内。

在山东省,对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主要会考虑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如果涉案金额较小,属于一般情节,那么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属于严重情节,那么会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属于特别严重情节,那么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或没收财产。

山东地区的合同诈骗立案标准主要根据个人和企业进行划分:-对于个人来说,诈骗金额在5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企业来说,诈骗金额在5万到50万元之间为“数额较大”,50万到200万元之间为“数额巨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案件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处理合同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在山东省,关于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通常是指达到20万元以上。该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而获取对方的财物,且金额较大。具体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司法实践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