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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去哪起诉

时间:2024.09.0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844人
律师解析:
1、拖欠欠款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欠款合同履行地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管辖
3、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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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伟律师

福建乾晨律师事务所

石伟律师,福建乾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执业期间,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办案经验丰富。 【办案过法院】涉及:厦门区域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委以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天心区劳动仲裁院、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应变能力强,能够妥善处理当事人委托处理的纠纷,深得当事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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