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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10.2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未实缴出资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但该股东仍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对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诉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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