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立即咨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取保候审后原则上可以正常工作,不过工作的范畴和行为还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只要工作不影响案件调查和审理,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那还是可以继续工作的,但是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比如未经批准不能离开居住地,住址等信息变更要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在保释拘役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家属若能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章程,仍然有可能保持日常工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已获准保释的人士,必须遵循以下职责:未经司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县城;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只要能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当事人的工作生活通常并不会因此受到太大影响。

在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后的整个过程中,倘若接到传唤,当事人便享有请求律师进行专业咨询及陪同的法定权利。这一切均源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充分保障与尊重。在此期间,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涉案嫌犯或被告的就业事宜,须恪遵以下原则进行:一方面不能干扰诉讼过程中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也不可危害到公众生活的公共秩序以及社会安全,同时务必要遵守旨在保障其切身利益的取保候审条件,不得有任何不当行为以规避司法机关对其进行的调查审判等程序性要求。

在中国现行的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定的刑事诉讼程序,其设立目的在于确保那些已被指控犯有罪行但尚未定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在无需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继续参与诉讼程序直至最终的判决结果确定。值得注意的是,该阶段并非实实在在的刑罚执行期限,因此并不能被视作刑期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