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承人决定是否放弃其继承权必须遵循明确的时间规定。在继承行为真实发生之后,任何希望放弃继承权益的继承人应该在财产分割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他们放弃继承的意愿。在此过程中,若无任何明确表示,将会被视为已默许接受此项继承权益。
关于放弃房屋继承权的声明书撰写在此郑重声明,发表声明之人名为_______,性别为男/女,其身份证明号码为_________,出生日期为________年,住所为_________。被宣告者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幸离世。在被宣告者离世之后,遗留下了以下财产:坐落于____市____区的房产的所有所有权。
对于放弃继承权的申请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但是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首部,标题居中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开头写声明人,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身份证号。隔行写被继承人于何时在哪儿死亡。隔行写上特此声明。五、最后写上声明人,声明地点,时间。
不是必须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是书面形式即可,不一定非得是手写。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继承权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声明人: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