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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的特点

时间:2024.02.2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834人
律师解析:
股权融资的特点如下:
1.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以及支付多少视公司有无盈利和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筹集的资金具有永久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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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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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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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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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455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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