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彩礼精选解答 > 没有领结婚证,女方要求离婚,男方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没有领结婚证,女方要求离婚,男方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时间:2024.10.17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882人
律师解析:
(一)已经登记结婚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指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是男方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五)除此之外,彩礼因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男方无权要求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也不禁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璐律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