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老师殴打学生不构成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
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老师殴打学生
致人轻伤以上伤害的,构成故意
伤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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