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殴打学生是否构成虐待罪?

浙江 - 温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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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法务

地区:浙江 - 温州

法律分析:


老师殴打学生不构成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老师殴打学生致人轻伤以上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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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律师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5 20:0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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