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时间:2024.10.10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139人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是: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是: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 更多>>
  • 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如下: (1)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收...... 更多>>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