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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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当信用卡套现出于恶意,且持有人故意逃避还款义务,涉及金额数目庞大时,方可被视为犯罪行径。若此类行为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可能面临判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须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若套现数额跨越极大幅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支付五万元至上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信用卡套现行为能否仅对本人的卡片进行操作无论是采用个人的方式还是借助他人之力进行套现活动,均属于非法行为。“套现”,即“套取现金”的缩略语,通常是指通过不正当或者虚构的手法来换取现金利益。而使用POS机进行套现,实质上是一种欺诈银行的行为,其本质在于商户和持卡人相互勾结,恶意地以消费为名从银行套取一定金额的贷款,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构成了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罪。

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恶意套现的人可能会因非法经营而触犯刑法。一旦构成犯罪并受到惩罚,个人档案中将会留下犯罪记录,这将对个人信誉度、职业发展和日常生活产生长期而严重的负面影响。

利用信用卡恶意套现,这可不行!这属于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通过虚构交易、夸大价格、违规套现等手段非法获利,一旦金额巨大,必将受到刑事制裁。大家可别干这事,法律可不会手软!

信用卡套现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取决于套现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果套现金额较小,或者只是偶尔套现,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套现金额较大,或者频繁套现,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使用信用卡套现需谨慎,不要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