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判决执行精选解答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执行案件?

时间:2024.12.19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028人
律师解析:
中级人民法院可管辖的行政执行案件有: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我国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 更多>>
  • 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一审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 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