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法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时,
承包方和发包方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上,及时准确的记载。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
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
法律行为;
2、
土地承包分为家庭
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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