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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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和互殴在起因、目的、责任、侵害对象和危害程度等方面有明显区别。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是无罪的自我保护行为。而互殴则是双方都故意伤害对方,涉及双方责任,可能会被法律追责。所以,正确区分这两者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很关键。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国有单位员工或派遣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单位资金,金额较大且三个月未还,或用于盈利或非法活动,构成贪污罪。若在起诉前归还资金,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国有单位员工或派遣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单位资金,金额较大且三个月未还,或用于盈利或非法活动,构成贪污罪。若在起诉前归还资金,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国有单位员工或派遣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单位资金,金额较大且三个月未还,或用于盈利或非法活动,构成贪污罪。若在起诉前归还资金,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单位资金用于个人利益或违法犯罪活动,数额较大且超过法定期限未归还的行为。对于国有单位人员或受国有单位委派的人员,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私营单位工作人员也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不明确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需根据单位性质和具体情况判断。若挪用的是国有单位的公款,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若为非国有单位,则通常仅构成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