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蒙山律师事务所
盛常宝律师,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山东沂蒙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1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和多年丰富的工作经验,积极勤奋,稳妥可靠,竭力维权,从业以来,办理多起民事、经济、刑事案件,深得当事人好评,现为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从事民事诉讼: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物权、征地拆迁、保险理赔、建筑工程、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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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案件常常涉及到行为人有意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损害,且在行为过程中确已造成了实质性的身体伤害,然而不幸的是却并没有达到致死的地步。至于杀人未遂,这是指行为人具有明确的蓄意杀人的企图,并且已经付诸于具体行动之中,然而终究因为不可预知的因素未能达成其预期的杀人目的,可能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因此,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的关键就在于犯罪意图以及实际产生的后果。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首先,从侵害的客体角度看,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而故意杀人(未遂)罪则对他人的生命权构成了威胁。其次,在犯罪的目的方面有所区别。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旨在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损伤,使其健康遭受损害,但并不存在剥夺对方生命的意图;然而,对于故意杀人(未遂)罪而言,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与其试图实施的客观行为相契合,即谋求将受害者置于死亡的境地。

故意杀人罪未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对于意图谋杀并已实施但最终未达目的的罪犯,我们应给予相应的刑事裁量。具体来说,在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前提下进行合法的从轻或减轻惩罚处理。其次,倘若情节轻微,则应该以判处在三年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为基础,从而酌情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故意杀人未遂与故意伤害罪量刑的异同二者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它们所侵犯的客体有所不同:故意伤害罪所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益,而故意杀人(未遂)罪侵犯的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其次,犯罪的目的也存在差异性:在故意伤害罪中,行为人的初衷只是为了对他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使得他们的健康状况受损,行为人并不具有想要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

强奸未遂及杀人未遂的合并刑期应为多少年对于强奸未遂案件,通常会在以下量刑基准之上,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即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严厉惩罚。若行为人主动停止实施犯罪,且未对受害者构成实质性伤害的,应依法免予刑事制裁;但若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损害,则应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