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股权怎么分割
时间:2024.09.1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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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一)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
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
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
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
注销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
共同财产出资与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直接转让
股权夫妻双方
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2、作价补偿
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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