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律师协会会员。 擅长的专业类型:1、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租赁、物业、承揽等) 2、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如工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 4、互联网侵权案件(主播侵权违约案件、名誉权侵权)。 承办多次典型案例,擅长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具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到案件症结点,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最优的解决方案。多次主办并解决疑难复杂案例,如网络主播违约案件,员工上班首日受伤认定工伤案件,涉及某大型企业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患者回家后死亡未尸检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某析产案件中因被告失踪需要公告送达未果,最终找到被告并更换管辖法院获得满意的结果,本人擅长在疑难复杂的案件中,转换思路,找到最优解决途径最终胜诉并解决问题。 熟悉企业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企业所在行业法律法规,分析并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内外法律合规风险。同时在处理企业涉诉案件中,能够快速抓住问题关键点以及企业经营法律合规痛点,为企业的健康经营保驾护航。 同时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困境,曾服务过医疗、通信、化工企业等企业,善于把行业经验和法律知识相结合解决企业用户问题, 总之,通过本人承办的案例,本人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法律服务经验,能够很好的解决委托人的诉求,本人遵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服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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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在离婚协议之中并无法涉及到有关于继承权事宜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离婚所要处理的财产内容,大多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有资产,然而,继承却是处理个人资产理应采取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孩子因为疾病、上学等费用增加,或者生活水平提高,原定抚养费不够用了,就可以申请调整。不过,调整得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办。

居间合同是委托人与第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的中介服务协议,居间人提供洽谈、签约等协助并收取固定酬金。即使卖方违约,买方在某些情况下仍可执行合同并承担罚则。若合同无效,居间人无权索酬,但如有明确约定,可能涉及已支付的必要费用。

离婚协议并非婚前财产约定,而是婚姻解除后对身份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协议。其生效需在离婚后,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共同财产(如房产、物品、债务)分割等,并需双方签字确认。婚姻财产协议则关注婚内财产所有权安排。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共有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和子女的抚养做约定,为了保证双方能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往往选择约定违约条款来制约对方,以求得离婚后协议的内容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