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不能分,因为这属于孩子的财产。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可以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
顾晨骋律师,任职于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坐落在盐城市政府东侧的金融城,是近几年盐城唯一一家实现以盐城为中心,向外辐射发展的律所,目前已成立和兑律所南京分所、响水分所等。2023年7月,律所完成盐城市首家海外律师服务点的设立工作。 顾律师除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之外,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目前担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盐城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盐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是极少数掌握多种能力的复合型律师人才。
咨询该律师1204人阅读
离婚需双方自愿协商财产分配,优先考虑子女及女方利益。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状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裁决。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对方等方面付出较多,有权要求补偿,另一方应承担责任。
1679人阅读
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不得分割。但离婚时,若宅基地使用权为夫妻共有,应公平分配。双方也可协商折现补偿,确保权益。因此,在农村宅基地离婚案件中,女方有可能获得分割权益,具体需视情况而定,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602人阅读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贷款房产的分割,双方应先尝试协商。如协商无果,法院将介入,但不直接判定房产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际使用者。对于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争议,法院应根据现实情况合理判决使用权。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仍有争议,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
1084人阅读
根据法律,婚后父母资助购房,除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外,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应平分。而一方父母独立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