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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能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时间:2024.10.15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64人
律师解析: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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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唐安律师

新疆渭疆律师事务所

成唐安律师,中共党员,中国法学最高学府毕业,加入优秀校友交流会,同时自身团队中有资深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三甲医院资深法务主任。201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及交通事故等,担任过医院法律顾问及建筑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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