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
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
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
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依据《
刑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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