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
刘余律师,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具有独特的思维模式和洞察力。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特别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劳务纠纷,债务追收,劳动仲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和办理方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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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贷款人,或者是帮助贷款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公民,就是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犯罪主体。该罪名成立之后,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等的安全会受到影响,这也是此罪名的犯罪客体。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主体要件表现为犯罪分子故意非法制造发票的行为、其客体要件是侵犯了国家有关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下,需要在各构成要件成立的情况下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即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犯罪的客体,即客体要件是侵犯和损害的是我国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