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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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责任。根据法律,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有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自动由新公司承担,无需特别声明。法人变更不影响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责任,除非新法人同时成为股东并未被告知债务问题,否则原股东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公司法人转让时,必须清查债务清偿事宜并明确协议划分。

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自动由新公司承担,无需特别声明。法人变更不影响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责任,除非新法人同时成为股东并未被告知债务问题,否则原股东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公司法人转让时,必须清查债务清偿事宜并明确协议划分。

在公司更换了法人之后,必须负责清偿其先前所负有的债务。无论如何更改公司的法律形式,也不能导致债务的自然消解。法人具备自身独特的财产权利,因此,无论变更何种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物、业务范围亦或经营场所等,均无法改变债务履行之责任与义务。

在公司更换了法人之后,必须负责清偿其先前所负有的债务。无论如何更改公司的法律形式,也不能导致债务的自然消解。法人具备自身独特的财产权利,因此,无论变更何种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物、业务范围亦或经营场所等,均无法改变债务履行之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