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
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
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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