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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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若遇事故,需视情况担责。驾驶员违规停车或未停稳匆忙开门,司机与开门者共担全责。运营车辆驾驶员有确保行车安全与提醒乘客注意安全的义务,未尽职责则为主要责任人。乘客开门时需观察环境,确保安全,不慎开门造成伤害需担责。若乘客强行开门引发事故,需承担主要责任。

在行车期间,乘客若违规开窗或未观察环境强行开门导致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在停车下客前及过程中应确保安全并提醒乘客,未履行此义务则为主要责任人。双方均有过失时,根据各自责任大小分担。

基于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事实认定和成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书为权威依据。若出租车停车不当且乘客开门失误共同导致事故,则双方构成共同侵权。根据相关法规,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须对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依法进行赔偿。

在行车期间,乘客若违规开窗或未观察环境强行开门导致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在停车下客前及过程中应确保安全并提醒乘客,未履行此义务则为主要责任人。双方均有过失时,根据各自责任大小分担。

出租车乘客开门撞人,责任归属需综合考虑乘客和驾驶员的过失。若驾驶员在合规停车区域停车并提醒乘客安全事项,其责任可免除;若驾驶员已尽责,乘客则应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视双方过失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