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收养赡养精选解答 >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生父母养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生父母养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时间:2024.10.10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021人
律师解析:
1、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
2、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
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郝文心律师

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企业合规师,高级劳动管理师。 法律功底扎实,思维逻辑缜密,熟悉民商事诉讼:包括劳动争议、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等类型及刑事辩护全方位法律业务,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 办案宗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维护法律的正义。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