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或个人捐款给教育基金会,准予按税
法规定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对象包括: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当年末到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已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但又重新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律依据: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
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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