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公司信息、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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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未完全出资的股权零资金转让协议可能被视为有效。关键在于双方的意愿、公司的运营情况以及股东的态度。如果转让方如实告知了未缴出资的情况,并且受让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协议可能是合法的。然而,如果存在欺诈或恶意行为,那么协议的合法性就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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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动后,原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债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原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隐瞒或夸大债务,导致受让方遭受损失,那么原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此外,如果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原股东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提供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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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股份变成股权后,买卖双方要承担法定责任。如果卖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买方利益受损,那卖方需要为欺诈行为负责并赔偿。但要是买方知道卖方有违法行为还买了股权,可能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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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转让还没完全完成(未达到100%)且以零价格转让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是因为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是在经济交易中设立或接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比如股票的买卖。但在零价转让的特殊情况下,由于交易价格为零,所以不符合印花税的计税要求。